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恢复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农机经销补贴产品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03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农机函字〔202412

 

各县(市、区)农机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恢复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农机经销补贴产品资格的通知》(鲁农函字〔20242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强化对产销企业规范实施承诺践诺制的监督,对发现存在失信违规、践诺不到位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附件:关于恢复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农机经销补贴产品资格的通知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41231   


附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恢复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

农机经销补贴产品资格的通知

 

鲁农函字〔2024294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23627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对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等4家产销企业补贴违规问题实施全省联动处理的通知》(鲁农函字〔2023197号),暂停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补贴资格6个月。在此期间,该经销企业就涉及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在暂停期满后向违规发生地莱州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了恢复补贴的申请。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鲁农机计字〔201725号)有关规定,根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确定自2024621日起恢复莱州市朱桥富家园农机商店在我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做好相关产销企业补贴产品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发现异常情形及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逐级报告。涉及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及承诺践诺,加强售后服务,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