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17:55:03 来源: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 字体:[ ]


本报告由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联系电话:0537-20761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强化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并公开机构职能信息,持续发布具有防震减灾领域特色的重点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注,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发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9项。其中,部门文件2项,占5.13%;机构职能1项,占2.56%;政策解读7项(数字图文解读3项,音频视频解读2项,主要负责人解读1项,专家解读1项),占17.95%;会议公开5项(部门会议4项,专题会议1项),占12.82%;规划计划1项,占2.56%;财政预决算4项,占10.26%;重点领域13项(震情信息13期),占33.33%;建议提案1项,占2.56%;其他法定信息5项(组织管理3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项,通知公告1项),占12.82%

 

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等内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对存在信息变更的内容及时更新维护,确保能够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内容保障的相关要求,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定期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及时更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部门职责,确定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责任科室,落实了工作责任。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对照政务公开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信息发布数量总体较少,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今后,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聚焦短板不足,认真整改落实。一是结合防震减灾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充分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一图读懂、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解读。三是加强工作管理。针对信息公开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强化政策解读流程管理,确保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以文字、问答、流程图的方式丰富文件解读形式。二是制订《2024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责任主体、法律依据等。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资料纳入学习计划,挑选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负责并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严格信息审核程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定期检查更新平台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未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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