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倡议书
广大农机手:
新春即将来临,为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守护农业生产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增强广大农机手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向大家倡议:
1.自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不驾驶无牌车及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车时请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出车必带证件。
3.不违法载人、超载、超限、超速或客货混载。不疲劳驾驶机车,不在酒后、服用违禁药品后驾驶,不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4.不得拼装、改装报废及逾期未检验的农业机械上路行驶,并确保机车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道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驾驶存在灯管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
6.自觉做到驾驶操作人员对辅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设置联系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驾驶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作业行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
7.拖拉机配套机具或联合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工作装置缠草、堵塞等情况,应在停机熄火后清理。
8.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配备灭火器。
9.不在高压线下装、卸车,不可触碰电杆和拉线。
10.持证驾驶农用拖拉机。不转借、涂改和伪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