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5587R/2024-02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新闻媒体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新闻发布会解读|“护佑人民健康 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9月2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护佑人民健康 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介绍济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张公迁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蒋红星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武文华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爱清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勇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围绕“打造全省医疗高地”目标,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聚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安全感。我市入选了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地方名单,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是“三医”联动整体效能持续发挥。突出高规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两级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常委会、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事项,高标准强化联动改革。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连续实施了3个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加大县域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力度。入选DIP付费改革国家试点。落地执行国家和省集采中选结果,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出台《济宁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构建适应改革导向要求、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体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是医疗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攀升。医疗资源提质扩容。西苑医院济宁医院顺利通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回头看”,全力实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市公共卫生“六大中心”全部建成启用,正在深入实施内涵提升行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持续提升。7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成中心村卫生室548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持续加强。全市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达到8个,总数量全省第3,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急诊科,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护理、内分泌科、骨科、心内科,西苑医院济宁医院针灸科、心内科。
三是医保药品集采逐步健全。执行好国家和省集采中选结果。截至2024年7月,我市已落地执行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737种、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高值医用耗材30类、价格平均降幅超过70%,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切实加强集采药品全流程管理。开展全市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常态化监测,我市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占比监测等指标列全省第1位。实行集采药品耗材货款医保资金直接结算。落实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集采以来,共核定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1.28亿元,有效激发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的积极性。
四是药品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高效能监管,保障高水平安全,严厉查处药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医药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推动出台《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文件,全市共10家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批件192件,激励引导企业改革创新,推进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近期,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近几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市将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改决策部署,继续统筹深化医改各项工作,全环节全周期守护群众健康。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齐鲁晚报记者
刚才提到我市出台了《济宁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两个文件,请问能否为大家解读一下相关内容?
武文华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快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升,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共同完成了《济宁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今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济宁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实施方案》聚焦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分阶段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平性、可及性、精准个性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方案从优化结构、功能、能力、质量、管理、保障六个方面提出了28项落实措施,共设立指标85项,其中定性指标32项、定量指标53项。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从2025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目标要求,到2025年,以县为单位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和人才队伍保障激励政策均取得突破;到2030年,建立与乡村振兴济宁样板相匹配的乡村卫生健康发展新机制,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有保障、活力足。在主要任务部分,从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新时代机制、医保政策倾斜四个方面提出了18项落实措施,持续强化县域统筹,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质效,扩大优质资源下沉帮扶规模,强化建设发展等投入政策落实,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补助政策,健全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推动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济宁日报记者
请问我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重点在哪几个方面,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蒋红星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从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内部薪酬管理、强化医院公益属性、提升人才激励效能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创新薪酬管理模式,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对标国家、省三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精心选取医院绩效总量核定指标,将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与医务人员结构、医疗服务工作量、医院考核结果、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挂钩,实行指标化计算,合理确定医院年度工资总额,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得到适当提高。
二是赋予灵活自主权限,完善医院内部薪酬分配。科学划分工资管理部门、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公立医院薪酬管理权限,支持公立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内部薪酬结构,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内部考核结果等因素自主分配。
三是优化调整收支结构,持续强化医院公益属性。选取体现医院公益属性的指标纳入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利用薪酬约束作用,遏制“大处方”“滥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提高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推动公立医院由重设备设施“硬件”建设向重技术劳务“软件”价值转变。与改革初期相比,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检查化验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比值实现“一升两降”,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提高了1.75个百分点。
四是树立知识价值导向,提升医院人才激励效能。秉持为医院“放权”、为人才“松绑”的理念,赋予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认定自主权限,实现了人才薪酬由职称、资历决定到用能力、业绩说话的转变,医院人才环境更加优化、创新氛围更加浓厚。改革以来,全市公立医院引进硕士1024名、博士29名,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从14.34%提高到17.55%,进一步优化了医务人员结构,充实了人才后备力量。
济宁新闻网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深化医改过程中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来推进医药体制改革工作?
朱爱清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锚定“事争一流,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任务目标,进一步严监管、强执法、提效能,全力推动医药体制改革工作落地落细。
一是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共治格局。充分激发“三化融合、两网合一”监管效能,在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的同时有效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药品安全治理。建成“济宁市基层药品网格化监管标准体系”,搭建济宁市药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以机制创新“走在前”支撑基层一线“挑大梁”。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药品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专职+专业”网格员队伍,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开展服务价格执法“回头看”,持续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加价超过规定差率、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与卫健、审计、医保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水平,主动在信息共享、政策解读、联合检查、案件移交等方面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查处各类医药违规价格行为。
三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民生消费热点和社会焦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公平竞争意识。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药品行业焦点难点问题,精准监督、综合施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是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合工信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推进“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等医药产业奖补措施落地。2023年以来,分别争取省、市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160万元、1100万元,确保“政策甘霖”及时转化为“惠企活水”。
东方圣城网记者
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请问我市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 勇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我市医保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要求,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积极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付费)改革试点,大力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DIP付费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我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运行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实现了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DIP付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降低了参保患者负担。DIP付费医疗机构患者平均住院日、个人负担、患者次均住院费用等均同比下降。
二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医院创新发展。为促进分级诊疗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遴选适宜在基层诊疗的195种基层病种建立DIP基层病种库,实行同城同病同价,2024年1-6月,DIP付费结算基层病种11.5万人次,医保基金结算金额1.83亿元。积极探索支持中医药发展新模式,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DIP支付,遴选出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30个中医优势病种,在DIP付费中给予提高20%病种分值的政策支持,有力促进了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传承、创新和发展。
三是“日间病房”减负效果得到患者认可。实行中医日间病房。对符合住院条件且非治疗期间不需在院的、以中医药诊疗为主的参保患者,实行在当日治疗结束后允许患者回家、次日连续治疗的诊疗管理模式,医保报销政策按现行住院政策执行。目前,我市有38家医院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实行肿瘤患者放化疗日间病房。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原需住院放化疗的肿瘤患者,当次治疗结束后,患者可离院回家静养,根据其治疗方案预定时间来院继续直接治疗,医保报销按现行住院政策执行。全市20家医院1-6月份累计收治患者1.25万人次,减轻患者负担700余万元。
媒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A9Pn0zvZxTtCJxKBMGA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