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6XX/2024-019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征集反馈与草案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起草说明
为健全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民政局牵头拟定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2024年4月,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根据省文件要求,制定本市具体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本《意见》。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3号)。
三、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依据省、部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起草工作。分别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11个市直部门和14个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建议。经多次集中研讨和研究后,形成目前的《意见》。
四、主要内容
《意见》从3方面提出14条工作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实现多项救助政策互联互补,确保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
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用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做好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和分类处置,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发现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分类处置预警信息,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按照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其它救助帮扶,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社会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