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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11 17:06 信息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职责

按照《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我局有三项工作:一是配合做好生产、销售环节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的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二是推进油品质量综合管控。三是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清理工作。

二、工作情况

(一)VOCs的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

一是实行重点监管。制定印发《济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将胶粘剂、涂料、油墨等含VOCs产品纳入目录管理,进一步突出产品质量监督重点,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年初联合市环保局开展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产品质量抽检,共抽取20批次产品,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全部合格。三是开展重点时段监管。制定秋冬季胶粘剂、涂料、油墨生产、销售企业VOCs含量限值抽测工作招标计划,并完成45批次抽检工作,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成品油质量监管

一是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济宁市没有成品油生产企业,主要职责是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流通领域成品油监督抽查计划,市局投入油品质量抽检经费50余万元,综合运用县区自主抽检、市级统一抽检、省级随机抽检、成品油质量快检等方式,实现全市716家在营加油站100%全覆盖抽检。市县两级共抽检成品油1921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84%。今年年初,我科撰写的《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调研报告》荣获济宁市政府办公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二是实行油品质量“红黄蓝”评分评级。针对不同类型的加油站实行差异化监管,连续三年下发成品油质量“红黄蓝”评分评级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济宁市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实行“红黄蓝”评分评级,形成以问题监管为导向的新型监管机制。经过三年整治,“红黄”类加油站由2020年的81家,减少为2023年的47家。去年,该经验作为全国成品油质量监管领域唯一典型案例被国家局在全国刊发推广,并被《中国市场监管报》予以报道。三是实行成品油“质量+计量”双公示制度。今年年初,在原来加油站“红黄蓝”评分评级基础上,下发《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建立加油站成品油“质量+计量”公示制度的方案》市局统一制作公示牌,充分利用传统和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加油站成品油“质量+计量”公示制度,通过定期公示成品油质量、计量信息,提高加油站诚信守法和质量、计量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义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消费环境,推进“四减四增”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是开展禁放宣传。联合市餐饮烹饪协会设计公益“禁放”宣传海报,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编辑短视频通过市局和餐饮协会官网、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向全市庆典礼仪公司、宾馆、酒店发布。二是部署禁放工作。召开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对禁放工作提出结合“食安护佳节”行动,以属地监管原则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下发了《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检。下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包保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为包保科室(单位),对划定的包保区域进行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市局配合应急部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对13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25批次产品质量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均已依法处置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较差。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流失,新进人员无法及时适应工作岗位,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影响了企业质量管控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容易造成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依法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经费,特别是监督抽查经费足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突出分类分级监管。根据产品的安全危害特点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的产品实施不同的管控措施,投入不同的监管资源,差异化实施监管措施,做到既突出重点,又集约资源。同时,根据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提高监管效能。

(三)突出联动融合监管。统筹生产与流通、统筹线上与线下一体化监管,通过对产品进行全范围风险监测,更加科学的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更加精准的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运用企业自查、专家帮扶、监督抽查、质量会商、专项整治和信息公示等多种手段着力推进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式向长效化转变,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能力,保障涉环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附件1: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docx

附件2:市局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doc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