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济政字〔2022〕25号文件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济政字〔2022〕25号文件的通知
济政字〔202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的通知》(济政字〔2022〕25号)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现予以废止。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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