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农机推广站关于做好2024年“三夏”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农机函字〔2024〕6号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
“三夏”生产在即。为扎实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助推我市“三夏”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现将《山东省农机推广站关于做好2024年“三夏”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鲁农机推字〔202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组织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刚刚视察山东,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三夏”农机化生产即将展开,高质高效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小麦颗粒归仓,是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农机推广站关于做好2024年“三夏”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农机质量投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农机质量投诉工作,为“三夏”农机化生产提供支撑。
二、遵循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农机质量投诉案件
“三夏”生产时间紧、任务重,投诉多,影响大,易于上升群体投诉或上访事件。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农机质量投诉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在强化农民维权意识的同时,依据《山东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指定投诉骨干专人在岗尽责,公开投诉电话,视情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类农机质量投诉案件,齐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丰收的“三夏”氛围。
三、宣传典型,做好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夏”生产期间,是展示农机风采,突出主力军作用的关键时节。各县市区要注意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及时树立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投诉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总结“三夏”期间农机质量投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6日报送市农机中心质量监督科。
电话:2358315,邮箱:jnsnjjzjk@163.com。
附件:山东省农机推广站关于做好2024年“三夏”农机质量投诉宣传服务和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pdf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