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503J/2024-012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3-1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丨《济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日期:2024-03-14 信息来源:济宁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行政执法作为国家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党的意志、法律法规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统一,更影响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效。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决策依据

202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市司法局研究起草了《济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程序后,3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此方案。

相较于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在信息化保障方面,专门增加了济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行政执法网上办案、行政执法监督“三平台”建设和应用,“三平台”能够对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发挥重要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落实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6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18项具体工作举措,涉及80项具体工作内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效和人民满意度“双提升”。贯彻落实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职能清晰、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应急、市场监管等领域整合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类别,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完善赋权机制,坚持事权与资源同下沉,着力构建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基层执法体系。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违法违纪等问题,形成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定有效措施,彻底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修订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的建设与行政执法业务深度融合;突出政治标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化全员轮训和四年年审培训。建立行政执法正反面案例制度,定期发布反面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的能力。

(四)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与部门监督条块相结合的工作联动机制,构建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公检法司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同联动、融合贯通。着力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争议、重大执法事项协调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采取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综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全面依法履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