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4-039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新闻媒体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新闻发布会解读|解读《济宁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
12月9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济宁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 森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郝晨宇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科长
崔维让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技术科科长
李 猛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节约用水技术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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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宁市水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方位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济宁市代表山东省接受水利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济宁市、曲阜市、邹城市先后被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评选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范围全覆盖。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行政区全覆盖。邹城市成功申报全国第一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金乡县成功创建再生水利用配置省级试点。兖州区成功创建山东省2023年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曲阜市获2023年省级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汶上县获评2023年山东省节水型城市。
为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动黄河流域和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全面提升济宁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让有限水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深入落实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坚实保障。下面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遵循省政府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济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济宁市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全文共三部分。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资源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2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全市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10.26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位稳定回升;山东省市级现代水网示范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市级水网覆盖范围达到93%以上;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实现全覆盖;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到2035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形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河湖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有效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三个重点任务,分解了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强化地下水双控指标管控、强化河湖生态流量(水量、水位)保障、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加快山东省市级现代水网示范区建设、推进雨洪资源开发利用,严格管控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河湖生态健康、提升水环境质量等具体任务目标。
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评价,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深化改革创新,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支撑;强化科技支撑,健全长效机制,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水资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下一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效,促进水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用水效率不断提高,全面提升济宁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齐鲁晚报记者
《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济宁市在节约用水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李 猛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节约用水技术科科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济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和“四水四定”原则,强化重点领域深度节水控水,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强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了《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成为全省第四个以条例形式出台节水法规的地市,修订了《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济宁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济宁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济宁市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济宁市落实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法规、规划和文件,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下达了《济宁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济宁市地下水管控指标》,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了21.1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37.34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21.2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4.19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15.31%,均超额完成任务目标。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对全市所有自备水源单位及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用水执行累进加价制度。
三是积极开展示范标杆创建。济宁市、曲阜市、邹城市先后被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评选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现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范围全覆盖,数量居全省第二位。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行政区全覆盖。兖州区获评山东省2023年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曲阜市获2023年山东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汶上县获评2023年山东省节水型城市。持续开展节水载体创建,累计创建全国水效领跑者2家,全国节约型机关1家,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6家,山东省节水型高校4所,山东省节水教育实践基地3处,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90家,市、县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500余家。
大众网记者
《实施方案》中提到:要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扩大利用领域和规模。请介绍一下我市目前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情况。
郝晨宇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科长
济宁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3.03亿立方米,多年人均水资源量515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加强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既能减少水环境污染,又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用政策手段促非常规水利用。出台《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要求各县(市、区)提高再生水、疏干排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率;对具备条件的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印发《济宁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提出近期、远期再生水利用目标,明确再生水配置原则及利用方案,合理规划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时,对符合条件的用水单位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核定下达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时优先下达非常规水。
二是开展试点建设,用示范手段促非常规水利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再生水试点,邹城市获批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金乡县获批山东省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济宁主城区成功纳入生态环境部全国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济宁市成功纳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重点城市。通过试点建设,在总用水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济宁市非常规水利用量由“十三五”末的不足2亿立方米提高至2023年的2.24亿立方米。
三是强化城乡结合,用创新手段促非常规水利用。在推动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济宁市5967个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村庄治理模式不同,“因式制宜”,选择不同的资源化利用思路:对于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回用于道路喷洒、景观改造、园林绿化等;对于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态净化槽、生态滤池),再生水回用于小菜园等进行就地利用;对于集中式污水收集设施(拉运池),将部分拉运池改造为小型提升泵站模式,把污水泵入附近污水处理站,在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和再生水集中利用率的同时降低运行成本。
济宁日报记者
《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请问我市在水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郝晨宇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科长
一是有能有效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要抓手,每年在全市人代会以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安排河湖长制工作,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市对县综合发展绩效考核。市委书记、市长两位总河长签发10期河长令,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河湖安全健康的深层次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分类整治南四湖历史遗留问题,极大改善了南四湖内码头企业布局小散乱污的局面,经验做法在淮河流域4省8市推广。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累计成功创建38条省级美丽幸福河湖、3条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和28个国家、省级水利风景区,不断提升人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是扎实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近年来共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47座,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每日,新建市政污水管网559.48公里,持续加强设施运维管理,实施城市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营,建立健全管网排查长效机制,同步实施管网缺陷问题修复改造,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以来,济宁市坚持统筹谋划,全域统一治理,创新“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模式,按照“低成本、可持续、易管护、资源化”的要求,在原有建站、纳管、拉运等传统治理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以水养站”、生态净化槽、生态滤池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新模式,2023年底纳入省治理计划的5967个村治理任务全部完成。积极对上争取,争取中央和省专项项目和资金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成功举办2022年全省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推进会、全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推进会。
三是深入推进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底线工作,共排查发现317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方式开展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积极争创农村黑臭水体国家试点地区,以全省唯一、全国第七的成绩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地区,创新打造生态清洁型、生态经济型、生态宜居型治理模式,2023年底圆满完成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在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中排名第一,连续3次代表山东省在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完成9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并相继通过“长制久清”阶段评估,实现动态清零。
济宁新闻网记者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提到,要“强化地下水双控指标管控”,请问我市在强化地下水双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亮点成效?
崔维让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资源技术科科长
济宁市持续从严管控地下水取水量、水位双控指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地下水双控管理。为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济宁市印发实施了《济宁市地下水管控指标》,在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基础上,增加了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位“双控”指标,到2025年、2030年全市浅层地下水开采总量分别控制在10.26亿立方米、9.22亿立方米以内。持续开展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行动,2024年全市共封停158眼,规范化整治46眼,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项目引领持续压采地下水。以《济宁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基础,抓住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机遇,近年来累计争取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15批次,通过节水压减、水源置换、引水补源等措施,持续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地下水有效补给,全市超采区累计封停自备井814眼,压采地下水6911万立方米。通过连续多年的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济宁市地下水水位逐步回升,治理成效明显,近三年超采区地下水位连年上升。
三是开源节流优化水资源配置。在全市严控新增地下水情况下,为保障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济宁市“开源节流”,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积极对上争取,引黄西线工程顺利取得黄委取水许可批复;城区长江、运河地表水厂先后建成投入使用,现状地表水供水量分别可达5万立方米/天和7万立方米/天,水厂的运行结束了主城区全部采用地下水的历史,济宁市城区双水源供水格局逐步完善。尤其是去年,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投入建设,建成后可实现3300万立方米再生水供水能力,开创了再生水利用“邹城样板”。济宁市作为全省唯一的水权交易综合示范区,积极鼓励实施水权交易,截至目前,全市水权交易累计完成230单、水量641.78万立方米,交易单数位居全省第二位,水权水市场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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