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大数据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济宁市公共数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济宁市大数据局牵头起草了《济宁市公共数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8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sjsjk@ji.shandong.cn,记得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