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4-017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01-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工信字〔2024〕7号关于印发《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济宁经济开发区、太白湖新区经发局:
为做好全市春运期间民航、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的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
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的通知》(国无办函〔2024〕2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无管函〔2024〕2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春运期间民航、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的保护工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强化与民航、铁路等单位联动协作,健全完善无线电安全保护协调机制,准确掌握机场、铁路内部和周边各类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开展机场、铁路等重点部位电磁环境监测,全面排查影响民航、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使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主动防范与快速查处相结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全力保障春运期间民航、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使用安全,助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储备应急频率,严格执法监管。积极对接民航、铁路等用频单位,及时掌握频率使用需求,梳理民航、铁路等重点单位所用频率,提前做好备用应急频率储备工作,保证突发情况时应急频率的使用安全。健全完善台(站)数据库,做好数据比对和分析,清理整治非法无线电台(站),开展监督执法,消除干扰隐患。对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非法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维护好机场及铁路周边的电磁环境。
(二)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在岗在位,监测设备状态良好、运行可靠。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值班记录,建立交接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春运期间如有相关重大无线电干扰事件及排查处置情况,应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开展保护性监测,主动发现安全隐患。春运期间,利用固定监测站,做好航空、铁路等重要行业频率特别是北斗、GPS 等导航定位信号接收频率的24小时保护性监测;同时出动监测车,深入机场和火车站周边等重点点位进行监测,重点监测防范非法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黑广播”、非法使用对讲机等设备对相关频率产生的干扰隐患,为处置应急情况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应急处突,筑牢用频安全防线。民航、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管理,做好对无线电台(站)自查、自纠。遇有重大紧急干扰情况发生,有备用频率的先启用备用频率,确保通讯畅通,没用备用频率的,应及时指配临时频率供其使用直至排除干扰;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查找干扰源,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会商,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查明干扰原因,第一时间消除有害干扰。对可能出现重大影响或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件时,可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必要时强制拆除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
三、 组织保障
成立全市民航、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李家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副组长:
于 晓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
张志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清华 济宁大安机场总经理
田和军 济宁北站站长
周晓振 济宁火车站站长
渠继军 济宁东站站长
孔 博 嘉祥北站站长
周传立 曲阜南站站长
韩 洋 曲阜东站站长
王京飞 泗水南站站长
刘建东 兖州火车站站长
董 林 邹城火车站站长
各县(市、区)要建立本辖区民航、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机制,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铁路、机场等单位组成,切实加强合作,明确分工,研究制定春运保障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测,做好辖区内铁路、机场及其周边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期间航空、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开展民航、铁路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本地民航、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扰投诉、联合处置、信息共享、情报互通、会商研判、协同演练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协调联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升浓厚氛围。要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航空、铁路无线电频率的保护意识,增强维护无线电波秩序的自觉性。
济工信字〔2024〕7号关于印发《2024年春运期间民航、铁路安全运行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