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0559Q/2023-055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9-19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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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凡璋解读《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19 信息来源: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问:出台《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2021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2021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进一步明确了碳达峰的路线图和施工图。2022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218号)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明确要求各市要研究提出本地碳达峰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我市碳达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2问:出台《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218号)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

3、问:出台《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济宁市作为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偏重、煤炭占比偏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出台《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重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4、问:《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良好基础。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5、问:《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绿色低碳全民工程、绿色低碳开放工程十项重点任务和39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6、问:如何抓好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任务落实

答:济宁作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大市,实现碳达峰目标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坚持因地制宜、上下联动,以绿色低碳为鲜明导向、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攻坚重点,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一是统筹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三个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促进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下降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高的有效衔接。二是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对《方案》中重点任务逐项进行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三是全力加强支撑保障,加强对上汇报衔接,强化财税、金融、科技、政策“四类支持”,为推进碳达峰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文章链接:济政字〔2023〕39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