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4939547762/2023-063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失效日期 | 2025-10-30 |
有效性 | 有效 |
济住发〔2023〕33号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济住发〔2023〕33号
各分支机构、贷款受托银行:
自2023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取消本市户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本通知执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0日。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3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doc
PDF版:3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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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关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