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34R/2023-05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2019年政策评估
成文日期 2023-07-0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03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进行了后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的目的。为全面了解《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办法》对于规范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维护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取得成效,及时发现《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改进《办法》,促进政策真正落地落实。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为规范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2013年12月27日,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3〕55号),随着文件的实施,2018年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内容、框架基本没有变2018年12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8〕44号),该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2022年12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济政发〔2022〕23号),将第一条中依据进行修改,其他内容未修改。

3.评估过程。本次评估采取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方式。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6月30日在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关路办公区11楼会议室,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征集意见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权益利用科、储备规划中心、任城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太白湖新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同时邀请了九巨龙、瑞马集团、高新城投、城投嘉华、尚龙地产、中基置业等房地产开发公司。二是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6月19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18年《办法》修订过程中,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通过等程序,《办法》制定过程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内容和形式合法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2023年6月30日,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法》执行情况和修订发表了意见,认为《办法》符合目前国家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结合国家关于地上地下空间分层复合用地配置修订完善2023年6月19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办法》的施行对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0192月《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出让的房地产用地1703宗62614亩及涉及地下空间等其他用地按该《办法》进行配置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经后评估,《办法》各项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制定措施必要、适当;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相互衔接,建立的配套制度完备;具体制度能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文件实施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根据济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对地上地下空间分层复合用地的供地方式、供地价格、规划手续、权属登记等关键事项进一步研究,修订《办法》。评估结论是建议修改规范性文件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该文件在正式施行前已经完成风险评估,经专家组论证内容风险评估等级可控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