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3-03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党委书记崔青解读《济宁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党委书记崔青解读《济宁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济宁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7月12日正式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济宁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决策背景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提出了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等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023年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全面建设施政履职数字化工作体系等7个方面重点内容。2023年2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印发,首次系统提出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为各方面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为推进国家、省部署的各项工作在我市的落地落实,市大数据中心紧跟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精心组织着手起草了《济宁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依据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
《数字济宁“十四五”发展规划》
出台目的
目的是塑造“数惠济宁”品牌,全面建成高效协同的施政履职数字化工作体系,全市数据基础支撑、数据资源体系、制度标准规则、安全保障体系一体贯通,有效支撑政府决策科学精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社会治理精细高效、安全底线筑实守牢,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现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重要举措和出台意义
《济宁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1461”总体框架,“1”即加快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市一体化大数据体系建设,“4”即强化履职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安全发展“四个能力”建设,“6”即突出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六新”领域协同发展,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新动能、城市治理新提升、医疗教育新高地、文化两创新标杆、港航物流新战略、数字乡村新示范”,第二个“1”即组织实施“数据赋能十大突破项目”攻坚行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改革+重大应用”。
重点凸显了济宁特色,突出数字政府建设驱动数字济宁协同发展,提出了符合济宁发展重点的“六新”领域重点建设任务。一是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完善经济治理体系、加快数字产业发展、打造数字转型中心;二是全面推动城市治理新提升,擦亮“运河之都、慧治济宁”的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品牌;三是加快打造医疗教育新高地,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四是全力塑造文化“两创”新标杆,聚焦全国一流文化名市建设,培育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样板;五是坚定实施现代港航物流新战略,立足内河航运优势,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塑造“济港通”服务品牌;六是全面推进数字乡村新示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平台应用效能,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的精准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