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079/2023-02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能源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能源领域重点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3 信息来源: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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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能源领域重点政策解读

1.推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并转政策。加快推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并转,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提前关停退出。对2022—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给予50元、40元、20元、1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8号)

兑现要点:对2022—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给予50元、40元、20元、1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

适用对象:2022—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

政策有效期: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申报形式: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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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能源局

办理地点: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C区621室

部门咨询电话:市能源局电力科 0537-3991618

协办单位及办理程序:2022—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提出关停验收申请;市能源局报请省能源局进行机组关停验收;验收合格后,省能源局对符合财政资金奖励的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省财政厅拨付相应财政资金奖励。

2.山东省购买能耗、煤耗指标价格优惠政策。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经评定,对全省产业机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在购买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

兑现要点: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在购买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

适用对象:已获得购买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

政策有效期:2021年12月31日-

申报形式:免申即享

申报条件:无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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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办理地点:/

部门咨询电话:市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0537-3991615

3.山东省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电力现货交易容量补偿优惠政策。坚持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方向,推动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积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的2倍标准执行。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2号)

兑现要点:坚持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方向,推动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积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的2倍标准执行。

适用对象:已获得省级储能示范项目的企业

政策有效期:2022年7月20日-

申报形式:免申即享

申报条件:无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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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办理地点:/

部门咨询电话:市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0537-3991615

4.降低企业办电成本政策。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全省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

兑现要点:全省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

适用对象:报装容量在160kVA以下的小微企业

政策有效期: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报形式:线上申报、线下申报

申报条件:报装容量在160kVA以下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名称: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产权证明

申报流程: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到市供电营业厅申请;市供电部门客户经理在现场勘察后,答复接入供电方案。

主办单位:市能源局、市供电公司

办理地点:济宁市供电营业厅

部门咨询电话:济宁市供电营业厅 0537-8395598

协办单位及办理程序:提交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等材料,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市供电部门客户经理在现场勘察后,答复接入供电方案。

5.“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政策。推进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房产管理系统与供电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常态化实施“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

兑现要点:推进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房产管理系统与供电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常态化实施“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

适用对象:办理不动产过户的电力客户

政策有效期: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报形式:免申即享

申报条件: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告知需办理电力用户过户,并告知用电户号即可;市供电部门客户经理确认后,完成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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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主办单位:市能源局、市供电公司

办理地点:济宁市供电营业厅

部门咨询电话:济宁市供电营业厅 0537-8395598

协办单位及办理程序: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告知需办理电力用户过户,并告知用电户号即可。当地供电部门客户经理确认后,完成过户流程。

6.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政策。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快开,推动更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方案》(鲁发改能源〔2022〕1060号)。

兑现要点: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打造光伏多元开发模式。省《方案》规划基地建设20个项目,总规模650万千瓦,其中,济宁市规划建设13个项目,规模达452万千瓦。

适用对象:济宁市纳入《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规划项目》的13个建设项目。

政策有效期:2023-2030年

申报形式:逐级申报。

申报条件:符合采煤沉陷区建设渔光互补、综合治理项目的有关条件。

申报材料名称:《关于申报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的报告》。

申报流程:省统一规划,市县组织推进,企业落地实施。

主办单位:市能源局

办理地点: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C区616室

部门咨询电话: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科0537—3991617

协办单位及办理程序:市能源局报送济宁市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至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方案》(鲁发改能源〔2022〕1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