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3-01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发
成文日期 2023-05-0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政发〔2023〕4号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

2

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

3

宁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

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

4

修改完善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

5

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

市能源局

2023年12月

6

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

市医保局

2023年12月

7

济宁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

8

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施方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

9

济宁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

 

【文字版】济政发〔2023〕4号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发〔2023〕4号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音频解读 丨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丨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主要负责人解读 丨 济宁市司法局局长王庆峰解读《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