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06 17:19 信息来源: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12370800MB2893332Y

单位名称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出港航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承担港口、船闸、航道、水上服务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监管和执法工作;负责港航信息化建设;承担水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工作;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应急搜救处置;承担营运船舶和船运集装箱的检验工作;承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 田冠军

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   8036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全额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路19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03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水路交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参与拟订全市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有关规划、计划、制度、技术标准等,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市级主导实施的重要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工程前期事务和事后评估工作;承担港口及岸线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港口和水运企业资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事务工作

(四)参与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港口公用设施、航道船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事务性工作;承担船闸运行秩序和船舶过闸调度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和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事务工作;承担船员管理事务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

(六)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船舶图纸技术审查和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承担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检测结果复核事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

(八)承担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行业技术交流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智慧港航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港航数据信息统计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本单位市管干部(包括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科级干部的动议、推荐、竞争上岗、考察、任免等;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调动、交流等;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点工作的决策安排;

(五)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17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人力资源部。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党群工作部。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四)财务部。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规划发展部(挂设计室牌子)。参与拟订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有关规划、计划、措施、制度、技术标准等,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港口及岸线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工程建设部。负责市级主导实施的重要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承担项目施工、预算控制、现场安全、质量控制、交(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水运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港口事务部。承担全市港口公用设施运行调度工作;承担全市港口生产运营和经营秩序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港口污染防治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港口和水运企业资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事务工作。

(八)航道事务部。承担通航航道污染防治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水上服务区、船舶锚泊区运行调度工作;负责全市航道网运行监测服务工作。

(九)船闸事务部。承担船闸污染防治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参与船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船闸运行秩序和船舶过闸调度管理服务工作。

(十)安全保障部。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事务性工作;参与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事务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海事服务部。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事务性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辅助性工作;承担船舶检验管理、船舶(不含渔业船舶)污染防治、船员管理事务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污染防治部。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船舶检验服务部。承担船舶图纸技术审查和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承担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检测结果复核事务工作;承担全市营运船舶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

(十四)水运服务部。承担全市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港口、航运企业和船舶、船员提供货源、物流等信息服务;承担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有关事务性工作。

(十五)应急救援服务部(挂济宁市水上搜救中心牌子)。承担全市通航水域应急搜救工作;承担水上搜救基地、搜救队伍、搜救船舶、水上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调度管理事务工作;承担全市通航水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航道船闸、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事务工作;参与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工作。

(十六)智慧港航部。承担智慧港航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港航基础数据及航运信息采集分析工作;承担行业统计调查事务性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行业技术交流等事务性工作。

(十七)调度监测部。负责港航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线上监测工作;承担全市港口、航道船闸、水运工程运行调度和港航管理服务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市通航航道电子巡航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14个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任城港航服务站、微山港航服务站、邹西港航服务站、嘉祥港航服务站、鱼台港航服务站、鲁桥港航服务站、留庄港航服务站、韩庄港航服务站。承担服务区域内市管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服务区域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辅助性工作;承担服务区域内营运船舶技术检验工作;承担服务区域内港航污染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服务区域内通航水域应急搜救和污染应急处置事务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微山船闸服务站、微山二线船闸服务站、韩庄船闸服务站、嘉祥船闸服务站、任城船闸服务站、梁山船闸服务站。承担船闸安全运行秩序、船舶过闸调度日常管理服务和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承担服务区域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辅助性工作;承担船闸和过闸船舶污染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服务区域内通航水域应急搜救和污染应急处置事务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 本单位章程;

(二) 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 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 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2年621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年度检查信息。

     业务开展情况

 2022年度,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党的建设方面

1、政治思想建设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领悟·体悟·践悟”活动,班子成员党课7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1次,举办“全体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期,选派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微党课”大赛并获二等奖,举办“巾帼心向党、喜迎二十大”“献礼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保密人员教育,建立网络安全管理队伍,维护了安全稳定形势。三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网络阵地建设明确专人管控舆情,统一审核发布信息,政务信息工作获得全市“优秀”,中国水运报、山东电视台、济宁日报主流媒体报道200次,中心官网公众号发布信息1800余条奏响了港航最强音,树立了港航新形象。强化班子自身建设。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按照“三定”方案,配齐配强了班子,科学合理进行了分工,大事开会研究,小事碰头解决,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班子合力。二是把政治纪律规矩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班子总揽全局领导核心作用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会议25次,集体研究126重要事项,提高依法民主决策水平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刀刃向内剖析整改问题12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整体效能组织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学习教育活动,举办了36期业务培训2技能大比武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建立优秀青年干部信息库完善了干部执行力档案和职工实绩档案,平职明确科级干部39名,交流科级干部17选派锻炼干部47,为港航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夯实党建基层基础。一是围绕创建“济舟先锋”党建品牌,打造基层支部品牌14个,设立“党员示范岗”51个,开展支部“结对联建”47次,构建“党建+业务+服务”工作新机制。二是依托济港通平台,创新打造了集党建宣传、党员教育、党务工作、党建管理为一体的“济舟先锋”智慧党建平台,党建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预备党员转正25人,发展预备党员6人,确定积极分子28人,党组织后备力量进一步强化。四是深入开展“达标提星争先”活动,创建“五星级党支部、特色党支部”152个基层党建工作案例荣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优秀典型案例”。

4、作风纪律建设方面,一是创新建立智慧廉政平台1+3+3”新模式,打造了集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廉政谈话等功能于一体的纪检监察业务平台。二是组织开展“明法纪、守底线”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知识测试、主题征文等活动17次,廉政教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年”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920条,制定防控措施1146条,进一步健全了廉政风险预防监控机制。强化纪律作风督查。一是聚焦中心主责主业,建立大督查机制,实行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和红黄蓝“三色”预警,制发督查专报20期,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名、年底算总账,做到了令出督随、紧抓不放。二是持续推进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检查154次,闭环整改问题172项,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12人,通报批评2人,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职责履行情况

1、业务活动开展方面:

(一)智慧港航打造样板。一是在全省内河率先开展智慧港航建设,争取国家信息化专项资金2.76亿元,先后建设AIS基站4座,安装气象监测终端4套、水位采集点10座、无线传输设备120套、航标遥测系统161套、视频监控175处,沿运河敷设光纤406公里,智慧港航硬件设施全面升级。二是立足“数智赋能、惠民利企”,创新打造内河全国一流、江北第一、山东唯一的济宁智慧港航“济港通”平台,研发运行软件子系统33套,92项业务一网通办,上线仅5个月关注用户突破6万,注册港口水运企业371家、营运船舶7200余艘,发布信息2000余条,回程船舶空驶率降低12%,节省10%以上物流成本,实现了智能化管理、数字化服务。三是打造系列亮点品牌,“济港通”“e交付”“云监测”“云船检”“e汇通”“e响应”“数字航道”等7个案例入选山东省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上榜数量位列市直部门第一。“济港通”入选山东省“三优两重”项目名单,获评2022年度山东省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数字航道”案例入选“2022标准化支撑政府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数及全国典型实践50强案例”。智慧航道作为济宁市唯一入选的“交通科技示范工程”,已进入省级现场评估阶段。

(二)污染防治走在前列。一是打造绿色港口。印发《济宁市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方案》,13家港口64项提升项目提前完成,开发运行全省第一个“绿港云平台”管理系统,更换新能源港作机械25台,投资2亿余元建设13.3万㎡封闭条形仓,4家港口率先完成雨污分流试点,6家港口获评“星级绿色港口”。二是打造智慧港口。开展“港航污染防治智能化提升年”活动,研发运行“云监测”平台,指导13家港口完成三级平台升级,创新研发全省内河首项港口违规场景视频智能识别技术、封闭车间鹰眼监控与智能喷淋技术、激光雷达粉尘监测与智能控制系统,指导13家港口应用“水面智能垃圾桶”、19家港口配备水污染智能监管“三件套”,环保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三是打造亮点品牌。在全省率先上线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e交付”平台,智能接收船舶生活垃圾190吨、含油污水245.7吨、生活污水2829.3吨,入选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完善港口环保服务驿站功能,服务船员5.2万余人次,减少碳排放850余吨,5家港口荣获省“海员之家”称号,叫响擦亮了“济舟港湾”品牌 。上级政府部门通报表扬14次,中心荣获“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三)航道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对上争取成效明显。5个项目列入交通部水运“十四五”规划,位列全国地市第一;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18亿元,位列全省第一,受到市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通报表扬。二是在建项目提前交工湖西航道改造工程提前一个月交工验收,建成全省内河第一条二级航道、第一个水上锚泊区;“三改二”工程提前半个月交工验收,京杭运河济宁以南段140公里、湖西航道下级湖段27.3公里全线达到二级标准,通行2000吨级船舶、万吨级船队,通航能力翻倍。白马河航道工程提前一个月交工验收,2000吨级船舶干支直达。市总指挥部分别授予三个项目“月度流动红旗”。三是前期项目加快推进微山三线船闸完成立项和初设。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湖段“三改二”工程提前5个月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并取得社会稳定评价备案。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提前2个月完成立项,受到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和市港航物流指挥部通报表扬。

(四)船舶检验提质增效。一是列为全国试点。中心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全国试点单位,全流程优化450总吨以下船舶的检验申请、检验实施和证书发放,创造了内河船检的济宁经验。二是打造“云船检”品牌。在全省地方船检系统率先实施远程视频检验,成立“云船检”工作室,构建“1+5”云船检机制,研发“云船检”系统,编制《云船检工作指南》,线上检验船舶267艘次,减少碳排放2792.74吨,为船企船员节约成本530余万元。三是船检质效全面提升。严格检验流程,开展船舶设备专项检查4船舶检验到位率99.8%。依托“济舟港湾”驿站,前置船检窗口,推行“容缺受理”、异地预约检验等便民服务,打通了服务船企船员“最后一公里”,累计完成营运检验5480艘次,船舶建造检验144艘次,图纸审查35,全年实现零投诉

(五)海事服务水平提升。一是树牢“大海事”理念。建立涵盖8大类181小项海事业务检查体系,发挥“三联机制”作用,开展船舶安全与防污染专项检查28次、水上安全督导检查6次,在巡航和船舶监管工作中应用智慧港航CCTV视频系统,打造了“前哨+哨兵”海事监管新模式。二是数智赋能航道管养。新建183公里电子航道图,配套运行航道动态监测、通航环境管理等11个系统模块,开启了智慧化航道管理养护新模式。完善三级“航道长”制,应急出航4次、线下巡航22次、电子巡206次,累计巡航6100公里,更换、维护导助航设施740座次,保畅了安全通航。三是船闸保持高效畅通。建立了船闸运行监管“三联”机制,创新“专班+专家”船闸大体检模式,开展专项检查5次、大体检51次,排查整改问题316项。全市船闸累计运行2.7万余闸次,同比增长11.3%;货物通过量1.08亿吨,同比增长13.2%。

(六)安全应急保障有力。一是组织安全教育培训2期,培训400余人次;开展港口、航道、船闸及水运工地安全检查6次,闭环整改问题215项;发布恶劣天气及预警信息150余条,维护了水上安全形势。二是建立1+1+4+14+N”应急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应急培训4次,完善应急预案6个,组织应急演练18次,有效处置应急事件5起,保障了水上安全。三是打造水上救援“e响应”品牌,建成全省内河第一个水上应急服务系统,精确定位辖区营运船舶位置,全面掌握4个搜救基地、5个社会救援队、15个应急仓库、30余种救援物资的分布储备情况,智能获取突发事件位置,自动分配最近救援力量,实现了“一键救援、一呼百应”。

(七)调度分析精准高效。研发了e统计”系统,建立了港航经济运行指标体系,全市209家港航企业实现网上直报直统,编制了济宁港航史上第一份港航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月报、年报,先后编发简报12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市委、市港航物流指挥部领导给予批示表扬。2022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800万吨,同比增长26%,稳居全省内河第1位、全省港口第5位;累计开通集装箱航线15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65万标箱,同比增长106%,两大指标实现逆势双增长,全市港航经济呈现快速发展、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八)政策研究保障有力。成立港航政策研究室,建立了1+1+18+14”政策研究体制,下发了《关于加强港航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收集梳理国家、省市政策60余项,编印了《港航政策汇编》,深入市内外开展港航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2篇,起草政策文件6项、出台省市政策2项,为港航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牵头省政府重点课题、市政府重大课题《济宁现代港航物流发展思路与对策研究》,深入7个水运发达地市开展港航物流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获市领导批示表扬,在市政府《决策参阅》第1期刊发,获全省政府办公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组织开展航道基础设施调研,调研报告《关于航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获全市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九)两大活动成效显著。一是“三创”活动提升工作效能。围绕“体制创新、管理创效、服务创优”,开展了港航“三创”大讲堂活动,理顺了体制机制,完善了制度流程,构建了科学高效的工作体系,打造了职责清晰、架构合理、机制顺畅、运转高效、服务优良、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28字团队”,培育出一大批亮点品牌,促进了效能提升、争先进位。二是大讨论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全体干部职工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思考“我是干什么的、我该干什么、怎么干、怎么干得更好”,掀起了大学习、大查摆、大讨论热潮,对照“庸懒散慢虚软”和“11个是不是”,排查整改问题523项,执行力全面提升。

(十)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一是率先完成整改任务。中心牵头负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三改二”抛泥区问题整改,主动扛牢政治责任,精心修复水运生态,提前完成整改目标,成为反馈山东66个问题中第一个申请销号验收、第一个通过省级现场验收、第一个完成销号闭环的事项。省生态环境厅作为“以督促改见成效”示范案例宣传推广,省交通运输厅给予通报表扬;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表扬;《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简报》《今日信息》专题刊发经验做法。二是抓实抓严疫情防控。9月份静默期间,实行战时指挥部体制,成立包保社区一线防控、驻单位值班值守两条工作线,抽调20精干力量下沉包保社区,抓宣传、强管控、做核酸、送物资,筑起社区疫情防控钢铁防线。市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给予通报表扬。三是驻村帮扶成效显著。选派8名干部参加市派第一书记服务队和加强基层组织工作队,筹措资金10万余元为联建村改造了饮水设施,建立了农村书屋,绿化了街道,安装路灯改善了村居环境,助力了乡村振兴。

2、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

    全省内河率先开展智慧港航建设,争取国家信息化专项资金2.76亿元,立足“数智赋能、惠民利企”,创新打造智慧港航“济港通”平台,92项业务一网通办,上线仅5个月关注用户突破6万,注册港口水运企业371家、营运船舶7200余艘,发布信息2000余条,回程船舶空驶率降低12%,节省10%以上物流成本;在全省率先上线的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e交付”平台,智能接收船舶生活垃圾190吨、含油污水245.7吨、生活污水2829.3吨,服务船员5.2万余人次,减少碳排放850余吨;“三改二”工程提前半个月交工验收,京杭运河济宁以南段140公里、湖西航道下级湖段27.3公里全线达到二级标准,通行2000吨级船舶、万吨级船队,通航能力翻倍。白马河航道工程提前一个月交工验收,2000吨级船舶干支直达;打造“云船检”品牌,在全省地方船检系统率先实施远程视频检验,上线“云船检”系统,线上检验船舶267艘次,减少碳排放2792.74吨,为船企船员节约成本530余万元;选派8名干部参加市派第一书记服务队和加强基层组织工作队,筹措资金10万余元,为联建村改造了饮水设施,建立了农村书屋,绿化了街道,安装了路灯,改善了村居环境,助力了乡村振兴。

3、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结构老化严重港航专业高端人才缺乏航道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港航经济对济宁发展的贡献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中心党委将始终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服务港航经济发展,聚焦现代港航物流突破战略,以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内河水运济宁示范区为目标,以创建“绿动港航、情满运河”行业品牌为抓手,深化完善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智慧港航为牵动,以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船舶检验、航道管养、海事服务、安全应急、调度分析、政策研究为主责主业,以“体制创新、管理创效、服务创优”活动为支撑,以纪律作风为保障的“11811”工作体系,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乐于服务、甘于奉献”的新时代港航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

   (三)各项工作创新创优、服务省市高质量发展情况

创新创优方面,受到的主要表彰奖励情况:

1、2022年4月,中心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2、2022年5月,中心被济宁市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2021年度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3、2022年12月,中心被山东省海员工会委员会评为2022年度全省水运系统维权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4、2022年9月19日,中心荣获市现代港航物流发展指挥部,在推进港航经济大发展中表现突出获市现代港航物流发展指挥部通报表扬;

5、2022年12月7日,中心荣获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政府办公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6、2022年12月10日,中心荣获市委政策研究室,全市党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7、2022年12月31日,中心获市政策与发展研究工作专班,全市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8、2022年3月,荣获山东省海员工会委员会,山东省水运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9、2022年5月,荣获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度模范机关表现突出单位和集体通报表扬;

10、2022年12月,荣获山东省财政厅授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荣誉称号;

11、2022年3月,荣获济宁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12、2022年10月,济宁市财政局对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

13、2022年1月10日,获市委市政府对市港产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等部门单位通报表扬;

14、2022年4月12日,市委督查室对发展现代港航物流、港产融合新生态先进单位通报表扬;

15、2022年9月19日,因中心推进港航经济大发展中表现突出,获市现代港航物流发展指挥部通报表扬;

16、2022年12月7日,中心重点课题《济宁市现代港航物流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获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政府办公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17、2022年12月31日,中心《加强航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荣获2022年度全市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8、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确定中心为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单位;

19、2022年12月,山东省大数据局被“云船检”案例入选山东省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

20、2022年1月,“双优船检”品牌,荣获“2021年度济宁市优秀改革案例(优化营商环境类)”,入选改革实践争先创优榜名单;

21、2023年1月,山东省大数据局惠民特色场景:构建“云船检”工作新模式,开创为民服务新格局获评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第三期优秀案例;

22、2022年9月,惠民特色场景:全省首个!船员扫个码,船舶污染物全上岸!获评山东省大数据局新型智慧城市第一期优秀案例;

23、2023年1月,获山东省大数据局治理特色场景:一键响应 一呼百应 创新打造全省首个“e响应”应急救援服务平台。获评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第三期优秀案例;

24、2022年8月,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专报)》(第232期)刊发的《济宁市深挖“黄金水道”优势 推动港航物流扩能升级》经验做法,获省委书记李干杰批示肯定;

25、2022年5月,荣获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工人先锋号”。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

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法律诉讼;

4、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8、无收费许可证;

9、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内部机构(17个):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规划发展部(设计室)工程建设部港口事务部航道事务部船闸事务部安全保障部海事服务部污染防治部船舶检验服务部水运服务部应急救援服务部智慧港航部调度监测部

分支机构(14个)任城港航服务站、微山港航服务站、邹西港航服务站、嘉祥港航服务站、鱼台港航服务站、鲁桥港航服务站、留庄港航服务站、韩庄港航服务站微山船闸服务站、微山二线船闸服务站、韩庄船闸服务站、嘉祥船闸服务站、任城船闸服务站、梁山船闸服务站。

  编制数400   现有人员数459

安涛、柏国镇、毕艳蕊、曹海霄、曹鹏、曹强、曹世魁、

曹雪雁、曹洋、常凤元、常福霞、常洪平、车希良、陈兵、陈波、陈晨、陈承敏、陈承平、陈凤伟、陈海涛、陈建彬、陈静、陈磊、陈力威、陈梅、陈淑贞、陈晓莹、陈衍胜、陈颖、陈永刚、程传响、程海运、程连俭、程茹、程序、程佑贺、程章、褚宁、崔绘云、崔胜男、崔艳丽、代增辉、邓贵国、狄家明、丁磊、丁晓慧、董璐、董勤俭、董祥俊、杜存业、杜敏、段璐璐、段娜、段书阁、范卫东、范跃丹、方瑾、房磊、房永利、冯国、冯军、冯雷、冯灵芝、冯锐、冯秀川、冯知超、付敏、付正芳、傅静、甘延鑫、高仓健、高超、高东运、高峰、高明福、高新征、高学军、高岩、高友府、宫安、宫存波、巩敬函、谷良格、郭浩、郭克志、郭敏静、郭庆、郭延辉、郭忠凯、韩丹、韩丹、韩文凯、韩宗辉、郝允娟、何强、何琼琼、何锐、何天娇、侯东海、侯明峰、侯现国、侯艳、胡光磊、胡光敏、胡广忠、胡亮、胡羽蝶、胡兆峰、胡兆星、扈建普、化允杰、黄琛、黄德君、黄峰、黄涛、黄湘飞、黄新、黄莺、黄勇、贾若虚、贾宪伟、贾兴本、贾兴强、江虹、姜红、姜敬义、姜黎黎、姜振庆、焦阳、孔波、孔令双、孔倩、李昂、李斌、李刚、李国庭、李红、李洪伟、李慧丽、李金鉴、李兰信、李琳、李庆、李胜、李伟、李文娟、李先锋、李肖、李新磊、李新楠、李兴伟、李一可、李勇、李跃、李湛、李正、廉菲、梁冬青、梁凤岩、梁吉庆、梁剑、梁杰珍、梁金刚、梁群、梁思思、梁天、梁秀勇、廖勇、林法军、林凡科、林勇、刘爱君、刘承智、刘翠华、刘鼎、刘东刚、刘飞、刘纲毅、刘合亮、刘恒、刘恒志、刘纪宁、刘建勤、刘丽丽、刘利东、刘鲁民、刘苗、刘娜、刘琦、刘群鸽、刘树华、刘太燕、刘新启、刘亚红、刘延海、刘言峰、刘勇、刘勇、刘祖宁、陆远辉、栾传生、罗松、吕兵、吕成标、吕红、吕清、吕卫红、马冲、马杰、马善善、马士义、马文奇、马新升、马玉林、马振国、毛建、毛亚玮、孟伟华、苗田、苗秀栋、穆飞、穆建树、穆玉建、宁辉、潘冰、庞丽萍、彭伟、皮爱国、祁林、齐芬、齐巍、钱宝成、乔红波、秦廷福、屈健、渠敬如、权延军、任莉莉、任延军、沙文坤、邵凯、邵帅、邵伟明、沈建群、沈丽静、石冰、石国安、石礼峰、时延晨、

史宝伟、史海涛、宋宝、宋俍增、宋爽、宋鑫、宋雪、宋阳、苏皓、苏静、孙家辉、孙磊、孙荣、孙茹茹、孙硕、孙伟东、孙文、孙忠明、孙周、孙宗青、谭晓静、唐军林、唐炜、陶康、滕华清、田国庆、田宏宇、田晓娇、汪昂、汪洋、王标、王兵、王超、王承柱、王崇儒、王大凯、王发扬、王凤华、王洪亮、王洪涛、王欢欢、王继峰、王金昌、王娟、王军民、王乐、王磊、王磊、王磊、王磊、王龙玺、王攀、王鹏、王其民、王倩、王绍任、王士旭、王守燕、王思虎、王伟、王文、王翔、王小芳、王欣、王燕、王印伟、王珍、王震、王子文、魏静、魏伟、魏燕、温国华、吴翠玲、吴昊、吴焕芝、吴民、武剑、谢飞、辛健、辛靖麟、辛瑞瑞、辛彦青、邢海春、徐发群、徐海洋、徐明静、徐青春、徐艇、徐晓春、徐杨、徐赵元、许为民、许文凯、闫辉、闫龙彪、闫庆东、闫荣强、颜军、杨波、杨国华、杨恒、杨洪鹏、杨景军、杨克杰、杨守春、杨硕、杨位珍、杨文、杨诩、杨旭、杨阳、杨友亮、杨臻、杨振芳、杨志虎、杨志怀、杨忠心、姚俊新、阴秋涛、殷波、殷猛、尹洪光、尹茂领、尤瑞东、于成涛、于会祥、袁昆明、臧梦雯、战科滨、张爱军、张春芳、张德坤、张东升、张飞、张国锋、张海峰、张海鹏、张鹤飞、张瑾明、张俊超、张凯、张雷、张丽、张丽芳、张玲、张令方、张璐、张明建、张铭明、张乃静、张佩新、张庆存、张圣乾、张涛、张伟、张文博、张宪元、张宪周、张鑫、张秀伟、张旭、张学文、张亚、张延宝、张延伟、张岩、张艳梅、张英明、张勇、张玉珍、张兆坤、张震、张志国、张中慧、张中生、赵得园、赵东、赵红静、赵鸿、赵欢、赵宁博、赵旭阳、赵训杰、赵亚珍、赵燕、赵元、甄洪静、郑辉、郑健、郑绍清、郑文博、郑尊增、钟阳、周长伟、周广群、周鹏、周通海、周伟、周颖玉、周志华、周志翔、朱博、朱海涛、朱君、朱英华、朱振丽、祝仰安、宗大伟、许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