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3-018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成文日期 2023-02-0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专家论证】《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草案)》专家论证

发布日期:2023-02-07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司法局于2023年2月6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318156540,对市农业农村局代政府起草的《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草案)》进行研究讨论。

参加论证会的有:市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负责人、法制科室负责人,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全体人员;相关专家、代表等。菱嘉祥县晓君家庭农场、兖州区春华农业专业合作社、曲阜市国力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表等。

专家组成员:

李现瑞,嘉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主任(行业领域专家)

高永成,兖州区农业农村局正高级农经师(行业领域专家)

孔祥印,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主任(行业领域专家)

胡晓曼,济宁市农业农村局高级经济师(行业领域专家)

宋香玲,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赵计峰,山东德亿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秦召芬,山东盈广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蔡艳芝,山东纵横统一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张旸,山东中银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草案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会签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草案内容,针对草案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针对社会公众、会签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展开了细致的、针对性的讨论。专家组成员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就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对起草单位进行了询问。经专家组(共9人,一致同意)举手表决授权,起草单位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归纳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草案主要内容纲要

《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争创示范社、示范场。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提高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五)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水平。

(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

(七)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

(八)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

(九)加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

(十)深化农村改革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二、专家组意见

(一)草案是否易导致社会风险

(二)草案是否易导致公共安全风险

(三)草案是否易导致生态环境风险

三、专家组结论性意见

《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草案)》内容风险评估等级低。

文字版: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doc

PDF版: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pdf

起草说明:关于《济宁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