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社字〔2023〕2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 10:39 信息来源: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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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13131”的总体工作要求,牢记为农服务宗旨,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线,实施土地托管提档升级、商贸流通提升完善、社有企业提质增效“三提”攻坚行动,夯实守牢一排底线,统筹推进三项考核,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稳中求进、创新突破、事争一流,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机关党委,各科室)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加大万州、新疆等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引导县级社通过832平台加大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助力西部地区农民群众增收(现代流通科、合作指导科)

3.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持续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全市供销系统加大改革力度,补齐改革短板,理顺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制定2023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推动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市县两级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理顺社企关系,优化运行机制,加快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为社有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调研督导,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努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局面。(发展规划科、合作指导科、资本运营科,各科室)

4. 守牢“一排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政治安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金融、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防控。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注重化解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扎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系统大局稳定,夯实发展根基。(各科室)

5. 强化督导考核。优化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一体推进省、市供销系统综合业务评价和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建立重点工作责任台帐,完善考核调度、督导机制,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全市供销系统落地生根。(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发展规划科)

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打响供销社为农服务品牌

6. 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全覆盖攻坚年行动,通过开放办社、联合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推动公司化管理运营,实现重点涉农镇全覆盖完善已建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围绕全程、高效服务,补链强链,不断拓展经营业务,提高服务标准和成效,打造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合作指导科)

7. 规范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聚焦农业生产经营薄弱环节和小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断延伸产前产后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要素保障,提升全程托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工作,深化与涉农乡镇党委政府战略协作,总结推广“一户一田”农村综合改革模式,引导系统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承担镇域托管服务,提升服务规模和质量。(合作指导科)

8. 加强联合合作。加强与涉农部门对接沟通,建立完善为农服务协同机制,强化统防统治、烘干仓储、智能配肥等优势服务项目,积极引导和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企业等优秀经营主体参与各项政府购买服务及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核心竞争力。加强与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先进种植技术、作物品种、管理模式,以科技引领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提档升级(合作指导科)

9. 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采取县级社投资、社有企业下沉、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方式,恢复供销社组织体系经营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社改造提升、恢复重建、改革发展,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示范社,推动市、县龙头企业与基层社开展业务和股权合作。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争创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整合农资、农机等涉农服务资源,吸纳各类农服务主体,探索组建全市供销联盟,拓展服务新领域、开辟服务新阵地。积极联合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因地制宜推动土地股份合作社、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围绕富民产业,共建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强村固基、富民兴社。加强农业带头人、农民社员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三农”服务人才,不断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合作指导科)

三、推动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完善,巩固系统农村流通主渠道地位

10. 推动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提质扩面。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全域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龙头商贸企业下沉,有序扩大县域流通网络涉农乡镇覆盖面,积极争取省级示范县试点,推进市级示范县、启动县建设。完善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通过改造提升原有仓储场地和设施,丰富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省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兖州区、梁山县试点建设,打造济宁地区“供销集配”模式。建设供销综合服务站 (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优化商品供给和服务,持续提升镇村消费品质,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加大与商务、邮政部门合作,争取资金和邮政供销共配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嘉祥县市级“快供合作”模式。(现代流通科)

11. 推进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延伸。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全力支持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济宁有限公司与县级联合合作。结合全市系统农资发展实际,培育县级农资流通龙头企业,提升农资供应和服务能力。依托为农服务中心、村级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社会农资网点等资源,布局建立县级农资集采配送中心、乡镇农资服务站,增强配送和服务能力,加强农资流通保供主渠道建设。落实“绿色农资”行动,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资监管,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现代流通科)

12.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对接省供销社农产品公司等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整合系统优质农产品,推动济宁地区农产品上架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立稳定供销关系。拓展产销对接渠道,大力推进农超、农企、农批等主体的对接,通过线上线下产销活动,助力区域农产品销售。加快全市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布局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区域、县域、田头冷链项目。大力支持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系统预制菜产业的规划实施。(现代流通科)

13. 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助力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组织系统企业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现代流通科)

四、推动社有企业发展提质增效,提升系统经营服务支撑力

14.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对上争取,进一步拓宽与系统内外企业跨层级、跨区域合作渠道,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济宁。强化联合合作,支持基层社重建改造和服务网络提升项目建设。统筹市县两级社有资本,谋划建设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项目,推动系统龙头企业做优做强。(资本运营科、合作指导科、现代流通科)

15. 推动社有企业提质增效。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动社有资产向为农服务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持续开展“扭亏增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持续压降资产负债率和“两金”占比,分类推进停产、歇业、资不抵债等“僵尸企业”出清,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社有资产经营效率效益。积极稳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本运营科、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现代流通科)

16. 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资产服务中心和财务监管中心作用,建立完善社有资产监管机制,健全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审计监督,做好社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财政资金项目审计等专项审计,进一步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强化资产租赁管理,巩固合同管理专项整治成效。提升资产监管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社有资产监管提示函制度,进一步提升社有资产动态监管效能。(资本运营科、财务会计科)

17.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开展社有企业运营大调研,全面摸清社有企业底数和现状,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社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规则,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推动公司制社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规范运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业绩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发社有企业内在活力。(资本运营科、人力资源科)

五、创新金融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金融保障

18. 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落实县级社监管主体责任,引导系统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督促非试点合作社加快向持牌经营过渡,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建立系统风险排查机制,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做好常态化培训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合作金融科、合作指导科)

19. 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对全市系统合作发展基金设立、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指导加快合作发展基金规范运营。探索本级社与上级社合作发展基金协同发展机制,引导系统内合作发展基金加强合作,共同投入到基层组织和项目建设上,提升使用效益、放大引领作用(合作金融科)

20. 做好农业保险和融资服务工作。围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积极引导系统规模化经营服务主体对托管服务土地,尤其是全托管服务土地开展投保服务。大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与银行、农担、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业务交流合作,推动供销农耕贷”“农业生产托管贷”“农资流通贷效用发挥,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系统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供金融支撑。(合作金融科、合作指导科)

六、全面从严治党,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21.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舆情风险防范应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委,各科室)

22.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全面提升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机制,做实“三员制度”社企共建”,拓宽党建+内涵,打造“供销惠农 合作润儒”党建品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抓好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各科室)

23.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干部人事制度和社有企业引才用才留才机制,打造坚强干部队伍。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深入实施供销社教育培训工程,组织开展系统干部职工大课堂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题培训班”,加强三农人才平台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人力资源科,发展规划科,合作指导科

24.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社暨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以自身查摆出的问题为切入口,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强化调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机关党委、人力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