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科(执法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3-11-16 11:50 信息来源: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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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科(执法协调科):牵头负责与徐州市、枣 庄市等流域内省内外相关地市的沟通联络,协调南四湖流域跨区 域联合执法事宜,推动建立南四湖流域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负 责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络,牵头建立与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城乡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  化旅游等市级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指导微山县南四湖综 合管理委员会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南四湖流域跨部门、跨区域联 合执法监管,牵头制定南四湖湖区执法监管权责清单,协调解决有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