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2-053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8-1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农字〔2022〕8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中心:

为做好全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2]31号)、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广校字[2022]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当地乡村振兴特别是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农民培训实际需求,科学制定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与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6日



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生产技能与科学文化素养,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进一步夯实乡村人才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坚持培训与教育并举,提升培育质量与效果,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2022年我市培训高素质农民3269人,中央拨付资金929万元,其中组织参加省级示范培训420人,市县级培训2849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2021年)>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鲁农科教字[2021]20号),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一)严格落实培训学时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省农广校通知要求,2022年济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人均总学时为120学时,其中线上学习为30学时,跟踪服务30学时,市县两级分别开展培训各30学时。

(二)统一组织线上学习

各县市区要组织学员登陆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山东省农民教育培训系统以及老刀学霸App开展学习,主要进行公共理论课程教学,做好学习测评、学时统计、质量评价等工作,培训学时及效果统计以平台数据为准,列入全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

(三)扎实开展市县两阶段培训

各县市区要在前期开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培训专题,组织招生、遴选学员参加市县两级培训。每期开班前,向市局提报开班计划(见附件2),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资金预算支出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开班计划经市局审核,县市区盖章后实施。

县级班主要围绕生产技能,设立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专题培训班、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专题培训班等,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培训。制定跟踪服务方案,多形式开展跟踪服务,年度内完成。市级班主要围绕经营管理,设立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专题培训班、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农村青年专题培训班、退役军人(兵支书)和乡村治理专题培训班、农机专题培训班、物联网+农业(创业创新)专题培训班(见附件1),在市级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培训,准军事化管理。市级培训具体事项将在《市级培训计划》中另作安排。

(四)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全市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提升教育培训能力,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今年按照“自愿申请、逐级推荐、择优认定”的方式,市局将在各县市区遴选推荐的基础上,分类认定一批市级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调整完善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乡土人才库。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建立培训机构评价机制。

(五)积极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与维护。根据培训专题,以县为单位,在系统中建立培训班,及时录入学员信息、培训信息、教师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培育单位和培育基地库,各阶段培训完成后,组织学员完成在线评价,评价率和学员满意率达到100%。集中培训期间,各县市区每月向市局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培训模式等不少于2篇。

(六)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实施主体拨付资金。省农业农村厅将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拨付情况作为省对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之一进行赋分。资金拨付和使用等财务资料要完整齐全,以备省厅绩效评价和各级检查。各县市区实施方案中列出资金使用预算。

(七)加大示范典型选树和媒体宣传

充分挖掘当地高素质农民示范典型,加大推介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保供先锋”候选人推荐、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申报等工作。协同做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人才培育“雁阵工程”、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等区域人才培育、“丝路先锋”培训等省级示范培训。市里定期统计宣传报道情况。

(八)鼓励县市区大胆探索积极实践

鼓励县市区创设农民教育培训扶持政策,举办农民教育培训论坛、技术技能大赛、展览展示等农民参与的活动。开展金融信贷、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文化传承等专题延伸服务。县市区要积极做好济宁市2022年民生实事-农业生产经营从业者培训,用好市级财政资金,争取取得较好成效,让农民群众满意。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科学谋划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开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手册、签到簿等纸质材料和各种影像资料的报送留存工作。县市区实施方案要包括培育对象、培育时限、培育专题、培育内容、培育形式、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指导服务等内容。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9月1日前报市局科教科。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进行全程监管,将组织培训情况纳入省对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高素质农民培训指标进行考核。从9月份开始实施培训情况月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培育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督办。全市力争11月底前完成培育任务,12月份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评价。

联系人:于  卿      联系电话:2348385

电子邮箱:nyjkjk@ji.shandong.cn


附件:1.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分配表

             2.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模板



附件1

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中央资金(万元)

高素质农民培训

总人数(人)

其中省级示范培训(人)

市县级培训(人)

其    中

农业生产经营从业者培训任务数(人)

农业生产经营从业者培训资金(万元)

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专题培训班

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

农村青年专题培训班

退役军人(兵支书、乡村治理)专题培训班

农机专题培训班

物联网+农业(创业创新)专题培训班

任城区

76

268(含太白湖区10人)

24

244

100

100

22

22



282

14.1

兖州区

49

173(含高新区10人)

24

149

100


25

24



327

16.35

曲阜市

69

243

24

219

100

100

19




377

18.85

泗水县

65

228

50

178

100

50


28



492

24.6

邹城市

111

391

24

367

100

100

34

33

50

50

609

30.45

微山县

77

269

50

219

100

100


19



701(含微

山县南四湖综合管委会300)

35.05

鱼台县

72

255

50

205

100

100


5



675

33.75

金乡县

100

350

50

300

100

100

50



50

750

37.5

嘉祥县

100

352(含经开区10人)

24

328

100

100


28

50

50

648

32.4

汶上县

93

327

50

277

100

100


27

50


733

36.65

梁山县

117

413

50

363

100

100

50

13

50

50

707

35.35

高新区

0

10人(兖州区代培训)

0

0







200

10

经开区

0

10人(嘉祥县代培训)

0

0







150

7.5

太白湖

0

10人(任城区代培训)

0

0







80

4

合  计

929

3269

420

2849

1100

950

200

199

200

200

6731

336.55


附件2

2022年**县市区**期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

(模  板)


一、文字描述:本期培训主办机构、培训时间、内容、人数和类型,培训资金支出使用等情况。

二、培训计划表:

2022年**县市区**期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表

时  间

课程

教师

学时

类型

例如:

5月20日

上午

8:00-10:00




集中培训

/现场教学







三、资金预算:

2022年**县市区**期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预算表

餐费

住宿费

培训

场地费

讲课费

观摩费

租车费

资料费

其他










单位盖章

时   间 



文件属性:主动公开


文字版:济农字〔2022〕8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PDF版:济农字〔2022〕8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