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91Y/2022-01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06-2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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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3 信息来源: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销号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中,由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的港口扬尘管控工作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6至30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部分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力。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嘉祥、梁山等县(区、市)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放松要求,导致智能喷淋、进出洗车、路面硬化、裸地覆盖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按照生态环保工作“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战术打法,压实属地执法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1+8+N”线上监管体系、“三联”工作机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十三项”主体责任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等港口扬尘管控长效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日常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转办、闭环处置。

(三)严格落实堆垛苫盖、重载车辆密闭运输、疏港路保洁等措施,物料传输系统全部实施封闭式改造,推进具备条件的港口建设堆场封闭式车间,增强港口防尘抑尘能力,提升清洁化作业水平,此后成熟一处、完善一处。

(四)以绿色港口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智能化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港口污染防治智能化项目,提升港口扬尘管控智能水平。

三、完成情况

(一)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港口污染防治作为主责主业和“打头阵”工作来抓,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港航污染防治指挥部,实体化运作,构建了“1+5+8+14”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统筹抓好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中心党委定期听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港口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重点任务。

(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在8个港航服务站、44家港口企业建立了二级、三级监控平台,构建了“1+8+N”的线上监察新机制。建立了“三联八要求”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健全了组织机构、资金投入、防污设施等13项主体责任体系,构建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常态化开展“大体检”、“扫黑除尘”、“除旧见新”“千树见绿”等活动,每日评选“最佳、最差港口”,每月公布“放心、基本放心、不放心、最不放心”港口名单,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三)开展港口扬尘治理。先后印发了《济宁市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整改方案》、《秋冬季港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等文件,召开了扬尘治理攻坚会议,建立疏港路和“三级包保”两张责任清单,成立包保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2021年符合建设条件的7家港口建设了22万余平米堆场全封闭车间。9家港口荣获“市级园林式单位”。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组3290组,执法检查人员8968人次,检查港口6182家次,排查并整改问题6457个,下达责令整改62份,发出问题转办19份。

(四)高位推动“绿港”建设。制定并协调市环委会印发了《济宁市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制定了涵盖14大项、99小项的绿色港口评价指标体系,印发了绿色港口建设任务书、责任书,每月对149项具体提升项目进行调度、通报。建立了港口码头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实现了排放监测、实时定位、电子围栏等功能。大力推进电动港作机械、柴油货车迭代升级,环3装载机占比100%,9台纯电动港作机械、146辆国六柴油车已配备到位。

(五)稳步推进“智能化提升年”。出台了《港航污染防治“智能化提升年”活动方案》,编印了包含36大项的智能化技术汇编。指导全市港口建设了智能喷淋137处,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了对洗车台、落料口喷淋开启时长、喷淋水压等数据的在线实时监控。在主城区港口率先开展粉尘在线监测、封闭车间智能喷淋、堆垛覆盖智能抓拍等智能项目的试点建设,以成熟一处,推广一处为原则,全面提升港口污染防治科学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