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50852907J/2022-012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2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媒体解读 | 《济宁市大型户外广告公共空间设置权等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2-05-20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此《方案》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方案》起草工作,由局广告办牵头,组成工作专班,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规定要求,借鉴外地市大型户外广告公共空间设置权等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相关规定,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起草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多次与市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对接探讨,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问:此《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济宁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资源应当按照“总量控制、规范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拟招标、拍卖出让使用权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制定具体计划,征求行政审批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意见一致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设置人应先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申请,经行政审批服务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现场勘验审核同意后,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随机抽取并委托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受让人应缴纳的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收入数额,并与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在依法依规取得《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许可后,并足额缴纳有偿使用收入,方可设置发布广告。

问:该文件什么时候实施?

答:该文件的施行日期是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徐倩                               电话:3160030


【正文链接】济城发〔2022〕3号济宁市大型户外广告公共空间设置权等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