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241/2022-071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3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赵羽解读《济宁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住房建设)

发布日期:2022-12-31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的重要举措。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为贯彻落实省政策要求,市住建局着手起草《济宁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6项20条,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明确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使“城市病”问题缓解,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

(二)明确了工作任务。一是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进一步优化城乡绿色发展空间布局,推动都市区一体化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二是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大力度实施城市生态景观工程,推进生态环保设施体系化和公共服务设施便捷化。三是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积极推广绿色建造,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形成绿色治理模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三)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推进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组织落实。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综合运用法规、行政、财税等手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三是推动科技创新,支持企业申报、承担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基础研究和研发计划。四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渠道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尊重城乡发展规律,提升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


【正文】济政办字〔2022〕8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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