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发〔2021〕17号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

关于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济宁市“十四五”专项规划

(1)济宁市“十四五”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

(2)济宁市“十四五”农业

农村现代化规划

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

(3)济宁市“十四五”文化    和旅游发展规划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

(4)济宁市“十四五”卫生   

健康规划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

(5)济宁市“十四五”应急

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市应急局

2021年12月

(6)济宁市“十四五”安全

生产规划

2021年12月

(7)济宁市“十四五”综合

防灾减灾规划

2021年12月

(8)济宁市“十四五”金融

业发展规划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

(9)数字济宁“十四五”

发展规划

市大数据中心

2021年12月

(10)济宁市“十四五”消防

事业发展规划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2月

(11)济宁市“十四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市残联

2021年12月

2

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市应急局

2021年3月

4

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措施

市科技局

2021年5月

5

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

6

济宁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

7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8

关于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

2021年6月

9

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共建共享“好品

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

10

户籍制度改革

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

11

济宁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

市司法局

2021年7月

12

济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管理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

13

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

14

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

15

济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

16

济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21年6月

17

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市城乡水务局

2021年12月

18

济宁市水文管理办法

市水文局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