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9〕18号 济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19—2021年)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创新时代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基本建成体现新时代要求、彰显济宁特色、具有竞争力的济宁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公平优质发展,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全面优化,基本实现教育规划布局、学位供给、办学条件与就读学生数量相匹配。15年基础教育全面普及,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基础教育办学质量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秉持孔孟之乡特色,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办学质量进入全省前列。
——服务地方发展能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全面提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推进。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智力、科研支撑。
——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实现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态化。打造济宁教育云环境,建设孔孟智慧教育e平台,推动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三、主要举措
(一)扩增优化教育资源供给
1. 调整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完善县域内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布局足量教育设施,适当预留发展空间。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内容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吸收教育部门进入各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土地储备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在土地招拍挂方案论证中充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有序实施学校建设,扩增教育资源总量,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积极引进国内一流民办教育品牌学校,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选择。(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分别负责)
2.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到2021年新改扩建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所,新增学位3万个。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依据规划条件,在建设条件中明确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投资来源、移交方式等,作为相关地块的出让条件,确保优先建设并无偿移交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接收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后,应及时办理幼儿园土地、房屋等登记手续。对达不到3000人规模的新建居住区,应在居住区周边就近位置统筹安排建设幼儿园;近期无法统筹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应在居住区内按照3班幼儿园指标配套建设办园点,办园点应依法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无配建幼儿园的老旧小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捆绑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老城区内腾退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用地优先用于教育设施建设。(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分别负责)
3.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消除大班额建设工程,完成新改扩建中小学校75所,新增学位7万个,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问题。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2021年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建成标准化学校。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1年创建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
4. 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三年内新改扩建普通高中15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新增学位4.4万个。制定计划,加大力度,2021年底前高中阶段学校债务全部化解,严禁违规新增各类债务。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扩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规模,逐步实现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加强特色高中建设,三年内建成4—6所全国全省知名的特色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二)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1.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传统文化育人品牌,创建全国国学经典教育示范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持续推进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完善政策、创新措施,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计划,建设全国青少年学生近视眼防控试验区。强化学校体育美育,2021年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实施音体美“百千万”工程,每年组织100场“高雅艺术”进校园、1000所学校开展艺术展演、2万个班级以班为单位举办校、乡、县、市四级艺体大赛。深化推进智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市教育局负责)
2. 全面深化课程和评价改革。深化课程改革研究,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构建“核心素养+个性特长”的课程体系,开设学生发展指导“生涯规划”课程。每年打造100项精品课堂教学案例,着力培养课程建设品牌学校。建立1000人的市级教学常规落实督查专家队伍,着力提升课堂、备课与作业质量。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制定质量监控与绿色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市教育局负责)
3. 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名优生培养机制,成立市、县、校三级优秀学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加强学生学业规划和跟踪培养,加大对自主招生、奥赛等研究指导的力度,促进普通高中与“双一流”大学合作。到2021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高考录取率达到全省上游水平,高考本科上线人数、北大清华升学人数位居全省前列。(市教育局负责)
4. 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科研网络,分学段按学科配齐教研员。严格教科研人员准入要求。培育省、市、县、校梯级科研成果,三年内新增省级教育科研基地学校20所,获得省级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精品课题成果奖总量位于全省前列。完善教学成果发布机制和转化推广平台,总结推广30项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富有影响力的教学成果。建立优秀教科研人员和优秀教科研成果奖励激励制度。(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三)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构建具有济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过5—10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独具专业特色的职业教育格局,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四)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壮大
1. 优化高校规划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高校园区。招引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我市设立校区或合作办学。规划建设幼儿师范教育专科学校。支持省属驻济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曲阜师范大学建设世界儒学中心,支持济宁医学院、济宁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优化提升办学条件。支持市属职业院校建设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争创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支持济宁市技师学院创建国家重点技师学院。支持曲阜远东职业学院升本、齐鲁理工学院立足济宁发展壮大。(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
2. 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搭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平台,做好融资和信息服务,推动高校主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支持校企建立合作联盟,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产学研基地,支持高校在企业建立实践基地,教师参与企业研发,企业接收大学生实习和就业。鼓励高校孵化项目入驻大学科技园区。对入园的高校孵化项目给予三年内免收房屋租金、无偿使用各种公用设施。支持高校建设知识服务平台和开放型教育资源信息库,开展第三方服务,提高为社会服务能力。(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分别负责)
(五)提升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水平
1. 提升教育装备水平。推进创新型实验室建设,三年内全市中小学至少每校建设1口创新实验室。强化装备应用,开齐开全实验课程。推进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规范化建设,2021年全市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中小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中小学校图书馆建设,2021年中小学校图书馆图书配备达到省定标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2.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规划建设孔孟智慧教育e平台,促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提质增效,实现各类教育数据和优质资源的衔接融通共享。打造智能校园,创建100所“智慧校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中小学创客教育和STEAM课程研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用展示交流活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构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以党建新作为推动教育新发展。落实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多部门共同协调推进机制,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二)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分类建立学校幼儿园网格化风险台帐,落实“定位、定时、定岗、定人、定责”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对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整改提供财政保障。学校应聘用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保安员应取得保安员证,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学校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保安员配备数量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按《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9〕38号)要求执行。视情在校园或周边设立护学岗、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济宁市校园安全监控平台,实现市、县、乡、校“四级联网”,并接入属地公安机关天网视频监控平台。学校校园实现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列入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单位的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门卫值班室应配备手持探测仪,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健全警校联防机制,深化“护校安园”行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别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积极鼓励扩大社会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分别负责)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将教育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问效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等部门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