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兖政发〔2022〕11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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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30
2022年12月30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济兖政发〔2022〕11号)文件。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传星对《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进行解读。
一、现实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出台,能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对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化管理十分必要。
二、编制程序
调度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程——各承办单位提报事项调整建议——形成《调整目录》初稿——组织法律专家研究论证——形成《调整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各决策承办部门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修改汇总,最终形成《调整目录》
三、出台目的
第四季度,需对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年度总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成情况,实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
四、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应诉办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兖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马莹
咨询电话:0537—341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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